• 网站首页
  • 杂志社简介
  • 杂志导读
  • 焦点
  • 动态
  • 在线投稿
  • 邮箱投稿
  • 联系我们

栏目导航

杂志导读
邮箱投稿
邮政投稿
在线投稿

焦点News

  • 福州举办电子文件档案接收管...
  • 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
  • 天津市档案局贯彻栗战书同志...
  • 全国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
  • 福建侨批档案展在纽约、华盛...
  • 福建省启动“乡村记忆档案”...

动态Information

  • 《百岁寿星(2015)》画册发行
  • 镇江市档案馆表彰远征军老兵...
  • 泉州市举办“亚洲艺术节”活...
  • 阿克苏地区出台档案工作实施意见
  • 湖北秭归县档案局召开年度工...
  • 泉州市档案局出台小城镇建设...
  •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档案...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公告 > 正文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5-03-05 16:28: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为进一步宣传档案工作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所发挥的特殊作用,国家档案局决定,今年6月9日全国档案部门在统一的主题、统一的时间集中开展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档案——与你相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9日—14日
    三、活动内容
    为配合“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国家档案局将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绘制印刷“档案利用实例”挂图,图文并茂地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档案利用案例,进一步提升公民依法利用档案的意识;设计、印制《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册,作为“国际档案日”宣传材料向社会散发,进一步增强公民保护档案的意识;与中国档案学会共同邀请名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各级档案学会开展上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
    各级档案部门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挖掘档案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围绕“国际档案日”集中开展一批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档案文化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大众,传播档案文化,宣传档案的历史传承和见证作用,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利用体系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宣传档案部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经验新举措,打造出更多影响大、受众多、流行广的档案文化精品。
    四、活动要求
    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策划。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以上机关、企事业档案部门都要积极开展活动,要有1名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档案部门开展宣传活动;要有“档案大宣传”意识,宣传活动既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和本地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还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有关事宜,请与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宣传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6174473

国家档案局
2015年2月28日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南楼506室  邮政编码:100050
版权所有 中国档案杂志社  京ICP备05058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