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实现新跨越——天津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出 处】:
档案工作
实施方案
综合档案馆
组织处
天津市区
中共中央办公厅
【作 者】:
方昀
【摘 要】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继200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的意见》和201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之后,市委市政府又一次对档案工作提出的要求。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推动档案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档案中介机构工作纪实
下一篇:创造明清档案事业新辉煌——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成立90周年纪念会上的主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