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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档案》入选《世界记忆名录》
2015-10-26 12:00:44

    2015年10月10日,法国当地时间9日晚,总部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5年最新入选《世界记忆名录》的项目名单,我国申报的《南京大屠杀档案》被正式列入《世界记忆名录》。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在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日军血腥屠杀30多万手无寸铁的平民与放下武器的士兵,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犯下的严重罪行,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历史事实。
    2014年3月,国家档案局以世界记忆工程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名义,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秘书处递交了《南京大屠杀档案》提名表,申报《世界记忆名录》。
    2015年10月4日—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会第12次会议在阿联酋阿布扎比召开。会议期间,14位国际咨询委员对新一轮候选《世界记忆名录》的名单进行了讨论,后将建议入选名单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最终审议。法国当地时间9日晚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官网发布消息,公布2015年入选《世界记忆名录》项目名单,共计47个项目入选,其中包括《南京大屠杀档案》。
    此次入选《世界记忆名录》的《南京大屠杀档案》由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吉林省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7家单位联合申报的档案组成,主要为文字材料、胶片和照片,均为最典型的南京大屠杀档案,包括:身处国际安全区的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舍监程瑞芳当时所写、被称为“中国安妮日记”的《程瑞芳日记》;美国牧师约翰•马吉16毫米摄影机及其胶片母片;南京市民罗瑾冒死保存下来16张侵华日军拍摄的屠杀平民及调戏、强奸妇女的照片;南京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谷寿夫判决书的正本;美国人贝德士在南京军事法庭上的证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陆李秀英证词;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表;南京军事法庭调查罪证;南京大屠杀案市民呈文;外国人日记“占领南京——目击人记述”。
    申报的档案全部为记录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第一手史料,具有毋庸置疑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唯一性,是南京大屠杀历史的真实记载。
    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李明华说,这些档案历史线索清晰、记录真实可信,档案材料互补互证,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真实地反映了侵华日军在占领南京期间对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和平民百姓的大肆杀戮、抢劫财物、奸污妇女的大量罪行。《南京大屠杀档案》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会确认是真实的、具有世界意义的文献遗产,由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档案上升到人类的共同记忆财富,使南京大屠杀的惨痛历史,终于成为世界公认的历史的一部分。我们要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这些珍贵档案文献得到保护和传播,以充分发挥铭记历史、珍惜和平、共创未来、捍卫人类尊严的积极作用。
    为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章程中规定的保护和保管世界文化遗产的任务,提高人们对文献遗产的重要性和保管必要性的认识,使人类记忆更加完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2年创建文献保护项目“世界记忆工程”,对具有世界意义、正在逐渐老化、损毁、消失的文献记录进行抢救,其中符合世界意义、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委员会确认的文献记录将被选入《世界记忆名录》。迄今为止,已经有来自一百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346份文献遗产入选了《世界记忆名录》,我国已有《中国传统音乐录音档案》《清朝内阁秘本档》《纳西东巴古籍文献》《清代大金榜》《“样式雷”建筑图档》《本草纲目》《黄帝内经》《侨批档案》《中国元代西藏官方档案》《南京大屠杀档案》10个项目入选。
    为抢救并保存我国的珍贵档案文献,并促进“世界记忆工程”在我国的开展,2000年,国家档案局开始实施“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项目,各地有特色、有典型意义的,同时又是最急需抢救的国家级档案文献被陆续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目前,全国各地共有4批142件(组)档案文献入选。2011年,由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联合申报的《南京大屠杀档案》已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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