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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范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
2015-11-05 10:51:01

    “完善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是2015年北京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
    为切实落实好这项任务,北京市档案局成立了以局长吕和顺为组长的工作组,对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现状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实际,近日,北京市档案局制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进程,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确保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行政决策档案是指各机关在依法行政决策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或载体的历史记录。在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中形成的档案,是各机关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关依法行政的客观反映和重要历史见证。
    该《意见》从明确行政决策档案的内涵和作用入手,指出了加强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从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指出了加强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的紧迫性;从进一步完善归档工作、合理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的保障措施。《意见》还附有《行政决策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便于各机关对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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