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杂志社简介
  • 杂志导读
  • 焦点
  • 动态
  • 在线投稿
  • 邮箱投稿
  • 联系我们

栏目导航

杂志导读
邮箱投稿
邮政投稿
在线投稿

焦点News

  • 北京市档案局(馆)深化内设...
  • 二史馆与国图签订合作共建战...
  • 西藏自治区人大执法调研组调...
  • 电视专题片《江城非遗坊》首发
  • 河北省档案局主动融入雄安新...
  • 甘肃省档案局机关召开第六届...

动态Information

  • 南宁市档案局部署八项规定精...
  • 拉萨市档案馆接收一批天宫二...
  • 镇江市档案局召开全市档案法...
  • 滕州市开展征集档案资料进馆活动
  • 遂宁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
  • 桐乡市档案局开展档案馆日系...
  • 钦州市全面落实国家档案行政...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焦点 > 正文

北京市档案局(馆)深化内设机构改革
2017-12-20 17:12:00

    近期,北京市档案局(馆)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本着不突破内设机构总数、适应档案工作规律、明确职责定位、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此次调整共涉及13个职能处室,局(馆)职能处室总数保持不变。

成立了数字资源管理处,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档案数字资源建设、整合与共享利用,指导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档案数字资源的容灾工作,以及市档案馆的档案数字资源保管等项工作。此举旨在强化全市档案数字资源建设、整合与共享利用工作,补齐档案数字资源管理缺位和共享服务水平不高这块短板。

成立了开放鉴定处,专门负责组织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开放鉴定工作,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开展进馆档案开放预判和形成满30年档案初审工作。此举旨在加快档案开放鉴定步伐,进一步顺应《档案法》对开放档案的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需求,以利于更好地发挥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

部分处室进行了合并和职责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如,合并信息化处和网络管理处为信息技术处,合并文献编辑处和史料编研处为编研处;原由指导处室承担的档案接收工作职责改由征集处承担,原征集处更名接收征集处;技术保护复制处更名成立技术保护处,全面负责馆藏档案的保护职责,与保管处不再有职责交叉。调整后的处室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工作任务更加均衡饱满。

上一篇:二史馆与国图签订合作共建战略框架协议
下一篇:最后一页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南楼506室  邮政编码:100050
版权所有 中国档案杂志社  京ICP备05058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