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明“大包干”始末
【出 处】:
【作 者】:陈晓 常广春 袁季勇
【摘 要】1978年冬,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签订生死文书、实行包干到户,被普遍认为是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代的标志之一。然而,远在黄河南岸山东菏泽地区的东明县早已在一年前就已经开始通过试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探索和推行"大包干"。与安徽凤阳相比,菏泽地区"大包干"具有3个特点:一是时间更早,菏泽地区东明县试行"大包干"比安徽凤阳小岗村早了一年多;二是范围更广,安徽最先发端于凤阳小岗一个村,菏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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