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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贵州合作开展民生档案跨省利用
2017-12-29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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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仪式现场 黄彦 摄

12月18日,浙江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和贵州省档案局局长田洪分别代表浙江、贵州两省档案部门在浙江省档案馆正式签署了合作开展“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协议。这是浙江省第一个跨省合作档案服务协议,意味着浙江档案公共服务走出了浙江,为浙江、也为贵州两省人民查阅保存在两省境内档案馆的档案提供了极大便利,意义深远。

签订仪式上,刘芸指出,与贵州签订合作开展档案服务协议,是两省民生档案跨馆利用的开端,也是开展全面合作交流的新起点、新平台,是档案工作合作推进的体制机制创新,是回应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把此项好事办实办好,一要建立共同推进机制,做好两省跨馆服务的联络、沟通及相关问题处理,落实好协议的内容;二要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全省对合作开展跨省档案服务重要性的认识,让全省各级档案馆把跨省档案服务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服务事项;三要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指引,通过浙江档案服务网,明确各级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内容,规范档案查阅手续、流程,在档案查阅服务事项方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回应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关切。

田洪强调,贵州省将把两省合作开展“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协议作为提升贵州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契机,成立工作专班,落实相关处室和人员,确保协议全面认真落实。

双方表示浙江贵州两省将深化档案工作各领域合作,定期开展互访交流,共同推进两省档案事业发展。

签订仪式由浙江省档案局(馆)副局(馆)长丁越飞主持,副局(馆)长胡元潮、局务会议成员郑金月,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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